根据富委[2001]41号文件精神,以及黄益明等十六名中层干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经局党委考察并研究决定,同意黄益明、葛华锋、胡群英、何国军、丁中平、王幼良、牧冬英、孙希晴、骆鸿波、董锋频、蒋增国、彭捷、陈群、倪志成、何艇航、罗延勇同志任职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