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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当场办结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国土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1-25

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当场办结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拓展行政服务中心局办证窗口平台,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局驻行政中心窗口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实行半小时内办结,现制订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的目标是重新整合中心局窗口人力资源,拓展窗口服务平台,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在200761日起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实行半小时内办结、立等可取(3件以上批量件除外),实现前台受理、办理、缴费、发证一条龙服务,并将此项列入我局“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具体工作举措。

二、工作范围

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当场办结的工作范围包括三项:

1、已通过土地复核验收的单套住宅房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

2、房改房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3、已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单套交易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工作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根据当场办结工作需要,设置前台土地登记工作窗口4个,其中个人类当场办结岗位3个(除当场办结工作外,同时负责批量件和C类件受理及咨询业务);受理单位类业务1个。后台设置岗位2个,负责审核批准、缮证、登记归档。前台当场办结岗位职责是受理、办理和发证;后台审核岗位的职责是根据授权审核批准,另1岗位职责是缮证和登记归档。

四、工作流程

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当场办结工作流程:前台受理办理——后台审核缮证——前台收费发证——后台登记整理归档。

五、业务要求

1、软件要求。修改完善现有办证软件,简化受理、办理相关程序,实现办证系统独立运行,与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平台脱钩,同中心的联系通过月底上报相关数据等方式来解决。

2、受理材料和办理要求。受理环节暂按原规范条件进行受理,办理环节按现行简化程序办理,直接授权审批。

3、服务要求。按市行政服务中心现行制度执行,同时参照杭州市局有关做法,制订窗口服务标准,实现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

六、其他事项

1、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当场办结工作直接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审批,前台办理岗位为第一责任人,后台审核岗位为第二责任人。

2、当场办结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个人类土地登记暂按原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对外承诺,待条件进一步成熟后,逐步纳入当场办结工作范围。3件以上批量件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3、取消土地登记窗口临时顶岗制度,两个联办件事项地籍业务由科室指派经办人员,窗口不再安排办理人员。

4、各窗口工作人员要对个人单套住宅类土地证当场办结工作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局行政审批内部监督小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富土资发[2006]95号文件进行奖惩考核,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